大學時代買了李維斯陀(Claude Lévi-Strauss)的《憂鬱的熱帶》,開始逐字啃讀,某些文字就進入了體內,成為自我的一部份,有些東西卻如過眼雲煙,沒有留下痕跡。多年後看到一篇散文引用Fernando Pessoa所說的:「旅行者本身就是旅行,我們看到的,並不是我們所看到的,而是我們自己。」感受到這句話和自己的思想如此貼合,重翻《憂鬱的熱帶》,才知多年前這本書早把這個思想的種子放入我的心底。在閱讀《神話與意義》時,內心也存有這種感覺,無論翻閱什麼書本、凝視什麼畫面,都無法馬上確知這些動作對我們是否會有任何影響,它需要時間來發酵,才能顯現最真實的意義。
儘管如此,《神話與意義》這本書還是給了我當頭棒喝,對日後創作有相當的啟發。在進入創作研究所後,發現所內瀰漫一股「要創作商業電影」的風潮,於是我們看了很多國外電影、很多精彩的故事,但是,就如李維斯陀對神話的詮釋:「某種形式的故事,必專屬於某個特定的群體、家族、宗族或氏族。」其實我們看到的任何電影或故事,也都是特定的時空背景下所產生的。我們無法複製他國的電影,無法剽竊別人的故事,我們必須尋找自己的故事。就像李維斯陀所言:「一個文化若要能活出真正的自我,並創生出一些東西,這個文化和它的成員必須堅信自身的原創性,甚至在一定的程度上,相信自己優於其他的人類。」
然而,我們身處在李維斯陀所說的過渡交流(over-communication)的大環境。他認為當前真正威脅我們的,就是這種過渡交流的趨勢,而人類唯有在低度交流(under- communication)的條件下,才能創造出一點東西。他憂心的表述:「我們正受著一種可預見的情勢的威脅:我們變得只是一群消費者,能夠消費全世界任何地點、任何一個文化所產生出來的任何東西,而失去了一切的原創性。」在學習與創作的過程中,我們被迫觀看大量的電影、資訊、書籍、資料,甚至為了尋找創作題材,每天流連於網路新聞網頁,但什麼是我們真的想說、想寫的?什麼是真正可以打動我們自己的故事?想起多年前,閱讀詩人里爾克(Rainer Maria Rilke)寫給一位青年詩人的書信集,青年詩人苦惱於創作、不知要如何成為一位藝術家、一位詩人,里爾克告訴青年詩人:「向內心走去,探索你生命發源的深處,在它的發源處你就會得到那個答案。」或許,真正能感動自己、也感動別人的故事,就在我們的內心。
2 則留言:
「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一切的果效由心出發」 突然想到這句話 與你分享
正巧看到一句話:
「為了作自己,一個人必須只意識到自己的聲音、自己的故事,和自己的想法。」~黑色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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